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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2 1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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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滨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通知,进行第十五届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通过“滨州科技工作者之家”微信公众号的“服务”栏目里的“优秀学术成果申报”项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附件内容

1.《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见附件)盖章签字扫描件;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提交所发表刊物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论文完整内容、索引证明、获奖证明、宣读证书、录用证明等必要证明材料的扫描或打印件;

3.成果完整内容扫描件,其中,成果形式为著作的,成果内容只上传跟申报作者有关部分;

4.所发表刊物(出版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已或明显效益的成果,需提供有关方面的证明。本届参评学术成果,必须是在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发表、出版或交流的,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5.围绕以上学术成果进行的调查研究、提案、建议被县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副职)签批或认可的,可上传相关调查研究、提案、建议全文和县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副职)采纳、批示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现场提交的申报材料均需用A4纸标准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相关原件的扫描件一并装订入册),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教科,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教科邮箱。

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通知原文。

三、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1日,科教科将收齐《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统一盖章备案,申请人须在9月18日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

附件2.docx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