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卫健委《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结合三甲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旨在营造无烟医疗环境,保障医患及职工健康。
第一章 总则
1.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区域、全体职工(含合同制、实习生等)、患者、家属及外来人员。
2. 核心原则:室内全面禁烟、全员参与、属地负责、防治结合、长效管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无烟医院领导小组,由总务科分管院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控烟工作,审定制度、监督考核、保障投入。控烟办设在总务科,负责执行决议,制定计划、培训宣传、巡查考核、资料归档等。
2. 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设控烟监督员,全员履行劝烟义务。
第三章 禁烟区域与管理
1. 室内全面禁烟。诊疗、办公、公共、后勤等所有室内区域严禁吸烟、摆放烟具、遗留烟蒂。
2. 室外吸烟区远离人员密集区及医疗敏感区,设规范标识、烟灰缸和灭火设施。
3. 院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及相关捐赠;职工不得穿工作服吸烟、敬烟。
4. 全院醒目位置全覆盖张贴规范禁烟标识,定期维护更新。
第四章 宣传培训与戒烟服务
1. 对职工(含新入职)开展控烟知识、劝阻技巧培训。
2. 面向医患及公众,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讲座等多种渠道常态化宣传。设立戒烟门诊,开通咨询电话,为吸烟职工、患者提供简短戒烟干预、转诊服务。
第五章 监督考核与奖惩
开展日常巡查考核,定期明察暗访,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控烟先进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职工违规吸烟按次数给予批评、扣绩效、取消评优等处理;患者及访客违规予以劝阻,屡教不改按规定处置;科室控烟不力追责负责人。
第六章 保障与附则
1. 控烟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总务科负责设施维护,做好档案管理。
2. 本制度由控烟办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