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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滨州市人民医院关于新住院患者及陪人进行核酸检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5 09: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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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常态化防控策略,全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根据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山东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及滨州市相关工作要求,滨州市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6月16日起,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开展核酸检测。




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住院患者及1名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政策给予报销。

如特殊情况需更换或增加陪护人员,同样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理(根据国家收费标准,核酸检测费用为:150元/人次)。


发热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按照原就诊流程,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自愿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需提前拨打电话(0543-3284114)预约。

根据预约时间到发热门诊一楼东南角(新冠病毒标本采集处)进行核酸标本采集。



1.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申请山东电子健康码,持绿码者可进入医院。

2.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就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陪护卡。

3.所有人员进入医院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