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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继医教委发【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08-14 11: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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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转发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办发〔20235号)文件,请认真查阅文件相关要求,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

、申报时间

1、2024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2024年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8月25日,纸质材料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送至科教科

2、2023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2023年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及项目备案,请及时申报、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途径

    1、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sdygzx.cn/业务工作一医学教育服务平台:进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打印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

    2、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继续教育项目)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sdygzx.cn/业务工作一医学教育服务平台,打印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

三、注意事项

1、详情可查阅附件1《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办发〔20235号)文件、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附件3《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四、有关要求

1、202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卫生人才培养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以提高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须在所申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并曾担任过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具体申办要求详见附件。

2、鼓励申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3、各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的,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推荐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推荐后未被批准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定和公布。

4、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均为2年(须连续举办且及时备案)。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

5、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连续备案2次。

6、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报送),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

7、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继续教育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20230811.docx

附件3: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20230811.doc

附件1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继医教委发【202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