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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11-21 18: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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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于2022年12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建设,依托滨州市人民医院建设及运行。为进一步推动开放与合作,利用本实验室条件开展高层次、高水平的合作研究,促进科研人员的学术交流,针对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同时重点实验室也接受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重点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一、资助范围及考核指标

本年度开放课题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一)中药单体对感染相关肿瘤的精准干预机制研究

考核指标:筛选出至少一种具有抗感染相关肿瘤作用中药单体,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期刊论文1篇或申报发明专利1个,提交结题报告一份。

(二)用于抗微生物感染的天然免疫增强剂研发

考核指标:筛选或设计至少一种具提高抗感染免疫的活性天然产物;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期刊论文1篇或申报发明专利1个,提交结题报告一份。

二、申请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能作为申请人。

2.重点实验室以外的我院人员申请,必须有院外合作研究机构和人员参加,同一年度内申请不得超过2项。

3.开放课题需有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参加,有多人参加的指定一人作为联系人,负责对内对外联系工作。同一人员同一年度内申请不得超过2项。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以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方向+项目名称为标题发至邮箱:grxjbzl2025@163.com。

(三)评审程序

重点实验室将按照《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相关规定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的开放课题。对于符合指南要求和申请条件的公开发布立项结果,并通知申请人。申请者应于收到批准资助通知的一周内,签订项目任务书,报本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三、资助经费及时限要求

(一)本年度开放课题拟资助不超过3项,每项经费3-5万元。项目的研究期限原则上到2027年12月31日。

(二)开放课题资助经费按照《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准)。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成果应包括但不局限于论文、专利、标准、新方法、新技术等。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应以本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之一,同时标注“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且我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须为论文的作者之一。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本实验室应作为共同申请人之一,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须为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二)开放课题申请书中所填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开放课题经费预算和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有可考核性。开放课题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项目预算和预期成果。对擅自更改的,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三)开放课题的相关管理要求、经费使用等按照《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V4.docx


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V4.doc

山东省医药卫生感染性疾病诊疗重点实验室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