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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拟录用备案制紧缺人才考察及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6 1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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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9年招聘备案制紧缺人才现已进入考察及体检阶段。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有关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规培合格证(已取得)原件及复印件,各相关专业须符合其执业要求,已就业人员须带原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带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改派证明;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以上要求所提交的材料是考察环节的重要材料,是能否进入体检范围的前提条件,以上证件缺一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集合时间:2019年8月10日(周六)早7:30。

2.集合地点:滨州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滨州市黄河八路新立河东路,滨州学院北门西50米)

3.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每人400元(含餐费)。

4.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

(4)无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5)如证件不全及证件与专业岗位不一致等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能参加体检和考察。

(6)体检合格者,可按照医院通知的报到时间来院报到,同时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随时取消录用资格,在正式录用之前,不签定劳动合同。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滨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