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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十有 十严禁 十不准”

发布日期:2014-12-10 10: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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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为目标,医院推行“十有”便民服务举措:急症有绿色通道服务、门诊有预约诊疗服务、院内有便民设施服务、门诊有服务内容公示、候诊有排队叫号系统、病历复印件有邮寄服务、药房有咨询服务、入出院手续有代办服务、投诉有协调受理服务、出院病人有回访服务。

以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目标,实施“十严禁”:严禁超范围执业;严禁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严禁转让出租承包科室;严禁超出核定床位数随意加床;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严禁乱收费、开单提成和商业目的统方;严禁非医学需要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严禁套取医保资金;严禁违规采购药品器械。

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核心,在医务人员中全面实施“十不准”: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不准违规进行技术操作;不准对病人生、冷、硬、顶;不准出具虚假医疗证明;不准伪造篡改病历;不准未经批准外出行医、会诊、义诊;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从事任何诊疗活动;不准在上班期间从事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准在诊疗场所吸烟;不准收受病人“红包”、接受病人的宴请或财物以及商家的各类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