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监管深入持续治理收受医药回扣行为》的文件精神,2月21日,我院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全院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等近200名职工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集体收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药单背后的秘密”,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韩芳桂传达了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监管深入持续治理收受医药回扣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院党委就如何做好治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巩本刚宣读了《关于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医院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家要以实际行动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面建设节约型医院。
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树德做重要讲话,他指出针对《焦点访谈》“药单背后的秘密”所暴露出的问题,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一要认真将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传达给每位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材料;二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继续开展“着力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仔细分析查找本科室、本岗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加以解决;三要认真梳理本职岗位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防范医药回扣现象的长效机制。同时,药剂、设备、后勤物资管理、基建等重点岗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和防范,确保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王院长还同时强调:针对医院提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医院行动,各科室要认真传达落实,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开源节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滨州市人民医院党委班子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认真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杜绝项目建设、选人用人和公款使用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承诺人:中共滨州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滨州市人民医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王树德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徐 宏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李维波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王永凯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金世禄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巩本刚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张中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崔家玉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韩芳桂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制度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自觉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升学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配备公务用车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承诺人:吴金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