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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0-06-16 10: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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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 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近年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治“四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 近期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 日常监督、检查察访、审查调查等工作中仍然发现有部分党员干部对有关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各级党委(党组)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 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是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对有关纪律规定、政策要求的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要通过自查自纠、 重大事项报备等方式, 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各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带头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对党员干部报备事项严格审核把关, 坚决杜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重申相关纪律要求。 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滨办字〔 2013〕 28 号) 、 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通知》(滨纪办发〔 2013〕6 号)文件要求,按规定如实报告相关事宜,并依规依纪、从廉从简办理。要严格控制婚庆事宜宴请范围和车队规模,宴请仅限“亲属、挚友”,车辆不得超过 6 辆。 严禁在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下属单位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发邀请、下通知,严禁收受与本人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 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婚丧喜庆事宜费用。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要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纠正处理, 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 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管理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氛围。


中共滨州市纪委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