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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1 2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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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院党字〔2013〕9号


关于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今年是建党92周年,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滨直党字<2013>11号)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使我院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以实际行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活动内容


1、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经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活动。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见附件1。各党总支请于6月25日前将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单报办公室。


2、召开“民主生活会”。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在“七一”前夕以党支部为单位,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机关作风”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紧密结合“作风改进、行风提升年”活动和医院创甲工作,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为医院发展建言献策,每个党员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交党支部保存备查,各党支部做好会议记录并认真汇总、填写征求意见表,于6月25日前将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及整理好的征求意见表交办公室(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


3、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积极做好拟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壮大党的队伍。按照市卫生局党委要求,2013年我院 发展新党员7名。经研究决定院直党总支发展1名,门诊医技党总支2名,外科党总支2名,内科党总支2名。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新《党章》要求,在2011年、2012年入党积极分子中推选出本总支2013年发展对象,同时每个党总支推选1名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名单于6月25日前报医院办公室。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外调和各种表格的填写工作,确保今年发展党员工作在9月30日前结束,如不能按时完成,视为自动放弃。


4、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暨总结表彰大会。医院将在“七.一”前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暨总结表彰大会,重温入党誓词,表彰一年来为医院发展和党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组织党员集中上一次党课,调动广大党员在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等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能动性,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


三、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系列活动,是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要把开展建党92周年纪念活动与“三好一满意”活动、“挂牌亮责践诺活动”相衔接,与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推进本科室工作任务目标相结合,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院报和宣传栏等各类媒介的宣传辐射作用,加大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和报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2.滨州市人民医院党委征求意见表

   


        2013年6月20日      


 

主题词: 七一  活动    通知


  滨州市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一、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5个,每个党总支推荐1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每个党总支推荐1名。


优秀党员25名,每个党总支推荐5名。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努力做到创先争优“五个好”。


(2)支委会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党支部书记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3)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支部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坚持“十六字”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在党建带团建,推优工作中成绩显著。


(6)党支部能够从实际出发,引导和组织好群众的政治学习,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状况,能够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充分调动单位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纠风工作精神,本年度无商业贿赂案件发生。支部所包含的科室无医疗纠纷发生。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努力做到创先争优“五带头”。


(2)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被评为先进党支部的支部委员。


(3) 本年度内无医疗纠纷发生。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


(2)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保持作风上的先进性。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特别是在“三好一满意”活动、“挂牌亮责践诺”活动及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中成绩突出。


(4)在工作中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为党员群众公认。


(5)本年度内无医疗纠纷发生。


二、评选办法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以党总支为单位,对照《党章》和我院制定的基层党组织 “五个好、五个强”的28项具体考核指标、共产党员“五带头、五争做”的25项具体要求,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所推荐的优秀党组织和个人,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舆论,上报院党委审查同意。